초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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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赫纳议定书的正式名称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卡塔赫纳议定书主要调整因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转基因生物的转移、处理及利用, 特别把调整重点放在了转基因生物的越境转移。卡塔赫纳议定书考虑转基因生物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的同时, 也考虑了因转基因生物的环境释放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危险性。卡塔赫纳议定书在2000年1月2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获得通过。因2003年6月13日太平洋岛屿国家帕劳作为第50个会员国加入卡塔赫纳议定书, 所以根据卡塔赫纳议定书之规定, 2003年9月11日卡塔赫纳议定书生效了。至2007年11月, 卡塔赫纳议定书的会员国是143个, 签署议定书的会员国是103个国家。
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 产生了转基因生物。因转基因生物对环境有着较高的适应能力, 因此提高了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产量, 还有环境净化用微生物对人类解决环境污染有较多的帮助。但是引起国际社会更广泛议论的是转基因生物在环境释放后可能对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发生的不利影响。
比如说, 人为地改变遗传基因制作的生物体在环境释放后可能对保存及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转基因生物的迅速成长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均衡发展及可能发生环境污染、还有当人类食用后是否可能发生危险等。在这样的背景下,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有必要签署规范安全使用、处理及转移转基因生物的国际条约, 因此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9条、第8条、第17条及生物多样性公约会员国大会II/5决议签署了卡塔赫纳议定书。
卡塔赫纳议定书适用于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转基因生物体的越境转移、过境、处理和使用, 同时亦顾及对人类健康构成的风险。在越境转移时出口国及出口当事人应向进口
国事先通知转基因生物的出口及提供相关资料, 如果进口国要求, 出口国应对转基因生物进行风险评估。
进口国向出口国要求提前通知及风险评估是根据贯穿于卡塔赫纳议定书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卡塔赫纳议定书中事前预防原则是具有约束力的, 以前的公约及条约中该原则不具有法律有约束力。这在保护人类健康及保护人类所依靠、共存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很大意义。同时为了确保转基因生物的安全使用、处理及转移、防止对生物多样性及人类健康可能发生的危害及为处理转基因生物的人员及会员国提供必要信息, 卡塔赫纳议定书明确要求各会员国标识是否包括转基因生物或是否是转基因生物。
但是, 事前预防原则可能形成贸易限制措施的滥用。还有在进口承认程序中要求考虑社会经济因素、必须在可能包括转基因生物的产品上或转基因生物上标上标识。卡塔赫纳议定书中的这些规定都有可能与自由
贸易为宗旨的WTO规范相冲突。同时, 因为卡塔赫纳议定书中没有明确规定与WTO规范之间的关系, 因此需要相互支持及和谐运用及适用卡塔赫纳议定书和WTO规范的措施。
中国是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因此环境适应能力较高、产量较高的转基因农作物, 成为了解决持续增长的人口对农场品的需求的重要方法之一。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 是重要的农作物生物多样性中心, 又是主要转基因农作物进口大国。因此对转基因生物潜在的不利影响、生物多样性的保存及可持续利用问题等领域, 中国政府具有浓厚的兴趣。
为了解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的研究试验、加工、生产、经营及进出口, 中国政府2005年6月批准了卡塔赫纳议定书, 同时在国内在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进出口检验检疫及加工、食品卫生等领域制定了行
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分析中国政府颁布及实施的相关规定, 我们不难看出, 这些规定不是禁止农业转基因生物的, 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流通及使用。这些规定符合中国实情, 但应该尽力解决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立法层次低、效力低的问题, 应尽力提高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标准及技术力, 应尽力解决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的标识问题及农业转基因生物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等。
목차
Ⅱ. 카르타헤나의정서의 논의배경 및 체결과정
1. 논의배경
2. 카르타헤나의정서의 체결과정
Ⅲ. 카르타헤나의정서의 주요내용 분석
1. 카르타헤나의정서 채택근거
2. 의정서의 적용범위
3. 사전통보합의절차(advance informed agreement procedure: AIA)
4. 위해성 평가
5. 사전예방원칙
6. 사회・경제적 고려
7. 카르타헤나의정서와WTO와의 관계
8. LMOs의 표시
9. 투명성 확보방안
10. 배상책임 및 피해배상
Ⅳ. 카르타헤나의정서와 WTO규범 간의 관계 분석
1. 우월성 문제
2. 비차별원칙의 문제
3. 사전예방원칙
4. 사회・경제적 고려 문제
5. 표시의 요건문제
Ⅴ. LMOs에 관한 중국 법제도 분석
1. 중국 유전자변형 생물안전 관련 입법
2. 안전평가제도
3. 생산가공허가제도
4. 경영허가제도
5. 라벨링제도
6. 수출입관리제도
7. 유전자변형식품위생관리제도
Ⅵ. 결론
≪ 참고문헌 ≫
Abstrac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