초록
중국어
課程是敎學整個框架結構中的核心部分, 課程規範的基本任務就是要進一步明確課程本體各要素和課堂敎學各要素的具體內容, 把它們有機地聯繫起來。 <第七次中國語敎育課程>是爲漢語敎學的標準化、 規範化制定的。 它包括五部分: 性格、 目標、 內容、 敎學方法、 評價。 ‘內容’是以交際技能和語言技能爲中心, 以聽說讀寫爲重點, 進行發音、 漢字、 詞彙、 語法、 交際技能示範句子的綜合敎學, 培養學生的語言交際能力。 但語法方面沒有具體內容, 只說“按交際技能示範句子要推測其內容”。 本文硏究了在交際技能示範句子上表現的語法點。 交際技能示範句子有<語法大綱>的甲級語法點88個。 41個排除的語法點如何:
1. 詞類: 名詞重疊、 動詞重疊、 形容詞重疊、 名量詞重疊、 其他代詞、 引出目的ㆍ原因的介詞、 引出施事或受事的介詞、 表示排除和加合的介詞、 連接分句的連詞、 其他助詞、 歎詞、 象聲詞。
2. 詞組: 聯合詞組、 主謂詞組。
3. 句子成分: 動詞ㆍ動詞詞組作主語、 動詞ㆍ動詞詞組作狀語、 主謂詞組作狀語、 趨向補語、 動+上(下、 進、 出、 起、 過、 回)的補語、 復合趨向補語、 可能補語、 時量補語。
4. 几種特殊句型: “是…的”句、 被動句、 “把”字句。
5. 提問的方法: 用語氣助詞“吧”提問、 用疑問語調表示疑問、 用“肯定形式+沒有”提問、 用疑問副詞“多”提問、 用“(是)…還是”提問。
6. 强調的方法: 反問句、 連…也(都)…。
7. 動作的態: 持續態、 進行態。
8. 復句: 承接復句、 遞進復句、 因果復句、 選擇復句、 轉折復句、 緊縮復句。
목차
2. ≪해설≫에 나타난 <의사소통 기능 예시문>의 문법 설명
3. ≪語法大綱≫, ≪漢語敎科書≫, ≪基礎漢語課本≫에 나타난 문법 항목 비교
4. 의사소통 기능 예시문의 문법 요소 분석
5. 결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