초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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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韩中民间法律交流非常活跃。两国民间法律交流是主要由法学院、大学、学术团体(学会)、律师协会、律 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及机关、产业或 企业联合会及协会、韩国能率协会及个人等单位来进行的。目前韩中民间 法律交流非常活跃。两国民间法律交 流是主要由法学院、大学、学术团体(学会)、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咨 询公司及机关、产业或 企业联合会及协会、韩国能率协会及个人等单位来进行的。 这些多样的交流主体以不 同的方式与中国进行法律交流,其交流的方式大体 上具有建立人力网络、人的交流、举办两国或多国间的学术会议、运作教育项目、培养法律人才、推广中国法 律知识、交换意见、咨询、邀请演讲等等 各种各样的形态。 在这些法律交流主体中,学会成为韩中民间法律交流的中心。学会活动涉及 到广泛的法律领域,有许多两国法学者和法律专家参加学会活动,因此学会 在两国民间法律交流起桥梁的作用。在学会活动中,韩中法学会的活动最为 显著,由于韩中法学会发行有关中国法的专门学术期刊,因而其在以后韩中法 律交流中能继续起积极的作用。 在法学院有几个学院设有一系列中国法讲座,逐渐加强与中国交流网络, 因而法学院将在以后的两国法律交流中占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目前7家韩国律师事务所(包括分事务所则为9家) 活动在中国,虽然在中国 法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但是其在中国活动将在两国法律交流中担任相当重要 的角色。韩国律师事务所活动在中国本身是一种法律交流的形态,各个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参加国际会议、举 办研讨会等的方式进行法律交流。此外,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韩国法研究中心,特别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韩国法研究中心将 在韩中法律交流中起很重要的作用。民间法律交流为了韩中关系之发展起了很多由政府不能起到的作用。基本 上 促进了两国国民对对方国家的理解,建立了两国法律交流网络,培养了韩中 法律人才,促进了两国经济交流,促进了建设东亚共同体,将对中国的经济 发展有所贡献。这些虽然是为韩中关系的发展所必需,但是国家由于人员有限 或其他原因所不能做到的。因而从这一点来看,韩中民间法律交流的成果应受 到高度评价。目前政府也重视法律交流的重要性,因而在韩中法律交流有逐渐 增加官民合作的趋势。在此,为了提高韩中民间法律交流的作用,提出如下方案:首先,必须加强 各产业法律交流。第二,要加强、扩大经济和文化交流的领域,例如金融、知识产权、仲裁方面的交流活动。 第三,更要加强有关法律内容的交流,例如法 律思想、立法内容、判例、法律翻译等方面的交流。第四,要加强培养法律人 才、建立韩中法律交流基金和其他支援法律交流制度。
목차
Ⅱ. 한중 민간 법률 교류의 현황
Ⅲ. 한중 민간 법률 교류의 역할
Ⅳ. 한중 민간 법률 교류 역할 강화 방안
Ⅴ. 결론
参考文献
중문요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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