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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事變以後,北京引進西方的城市治安制度,設置了警察機構。先行研究主要關註相關事實的發掘及其機構的演變,並未深入探討警察制度與歷史語境之間的關聯。本文的旨趣在於明晰北京警察制度在什麼洋的歷史條件下形成,解答被何種因素所影響的疑問。為了解答這些疑問,本文要更深層的進入到具體事件內部,以發現每壹階段的問題所在。從中發現全過程的趨勢與脈酪,再認識北京警察機構嬗變的歷程。 本文把清末北京警察機構的統合過程分為從內城到外城、內外城從並立到合併兩部分內容進行考察。第壹章主要涉及新舊治安機構之間產生的事權問題,與內外城警察機構在不同時間建立的原因。第二章考察巡警部和內外城巡警總廳之間的垂直統合、內外城警察機構的水平分立與內外城巡警總廳內部的民族構成。 創辦以來,北京警察在機構統合方面,十二年間一直缺乏完整性,到1913年京師警察廳合併內外城巡警總廳以後,才形成了較完整的體系。從此意義上而言,1913年京師警察廳落實統合,可以說是形成北京警察制度發展的重要基礎。但民國初年北京政局極不穩定,因而袁世凱抉定保留步軍統領衙門,使之負責管理郊區。這洋,北京警察又錯過了管轄區統合的好時機。郊區的統合,等到1925年才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