초록 열기/닫기 버튼
罚金刑属于财产刑范畴,相对于主刑而言,是从刑,其与主刑并列适用不仅具有补足主刑的作用,而且有调适主刑强度的功能;罚金刑单独适用时,则具有主刑的性质,承担着独立均衡罪责的功能。罚金刑适用的根据是量刑情节和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区分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才能使罚金刑的适用更加合理并符合精细化司法理念的要求。适度肯定法官对罚金刑的自由裁量权,有助于发挥罚金刑预防犯罪的功能和防止对犯罪人的过度惩罚。
키워드열기/닫기 버튼
罚金刑, 适用, 规范化
약어 : KJCCL
2016, vol.18, no.4, pp. 91-103 (13 pages)
DOI : 10.23894/kjccl.2016.18.4.005
UCI : G704-000892.2016.18.4.015
발행기관 : 한국비교형사법학회
1산서대학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