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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眼于以下三点,对唐代宫人形象进行考察,第一,唐代墓志铭中宫人墓志铭为数不少,第二,宫人墓志铭对宫人作出定义,第三,无论宫人品阶高低,与她们品行有关的记录与铭词都具有相似性。本文希望通过将宫人墓志铭前半部分的序文与文献资料进行比较,并对后半部分的铭词的内容进行分析,从而具体阐明唐代宫人由哪些女子充当,以及唐代期许的宫人形象是什么。宫人定型化的形象较好地反映在记录宫人品行的序文与铭词之中。而其内容在墓志铭写作的每个时期都有该时期的共同特征,这一现象恰恰反映出当时所期许的理想的宫人形象。观察唐朝初期至开元年间的宫人墓志铭,可以发现其阶段性特征是,宫人墓志铭起初既包括形式上对死者的哀悼,亦包括范、贞、顺、女训、四德等儒家内容,而随着时代的推移,宫人墓志铭转变为单纯悼念死者的哀悼文,篇幅亦大为缩短。在唐代宫官的组织体系上,明确设立有管理宫人名籍的官府,内侍省也掌管削除或添加宫人名籍的职务,这些证明了唐代对宫人的管理以文书行政方式进行。 然而宫人墓志铭中有关宫人姓氏、籍贯、家系的记录极其少见。笔者认为在唐朝前期,即使宫人出身微贱,但宫人墓志铭按照惯例将墓主写成出身良家的可能性很大。这似乎与唐朝前期后宫的政治地位较高有关。踏入宫中的宫人们终其一生被关在深宫,为顺从、贞淑、六行、四德等儒家条框所束缚。然而考虑到封建时代女性地位低下,无法出头露面,当时女性若想不依附丈夫官阶,以外命妇身份被授予品阶,而是凭借自身容貌、能力等条件获得国家授予的品阶,则成为宫人是唯一的途径。尽管宫人的官品在诸多方面与男性官员的官品有着区别,但是在被授予官职、履行职务这一为官的本质上却是相同的。尽管如此,在宫人墓志铭中很难找到墓主为官履历等记录。宫人墓志铭中使用的“俭素”、“俭约”、“恭顺”等词语仅简单对应男性官员应当具备的“清廉”、“忠心”等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