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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揚之爭’是指東晉南朝時期中央與地方的對立,硏究‘荊揚之爭’是硏究東晉南朝政治史當中極其重要的主題之一。本論文以‘荊揚之爭’的‘荊州’爲主,考察‘荊州’形成的途經和因素,及在形成過程當中有無變化等問題作爲測重点來硏究形成‘荊揚之爭’的原因。本論文所指的‘荊州’是指長江中游區域。 兩晉交替期(303-334)是指在西晉末由于內部和外部的原因而因起的戰亂當中南下到達建康(307)的司馬睿建立政權(建康政權)的時期,以及指王敦在‘荊州’擴張自身的勢力發動叛亂(322-324),而産生‘荊揚之爭’的導火索的時期。在混亂的兩晉交替期,‘荊州’不儘是由來已久的交通要塞,而且是流民南下的重要途經,幷且在當時建康政權的國家防衛方面是一定要掌握的重要戰略要地。 在兩晉交替期,地域的統治權是隨著土著民,流民,蠻民等各民族的移動而決定的。當這些民族得不到各地域統治者們的應有待遇時便擧行暴動,要求各地域的統治者們給予‘最强大的流民帥’應有的條件。由于戰亂,在人口流動性大,定居率低的狀況下,各地域統治者們盡可能的利用持有的多種權限,儘量滿足各民族的不同要求,爲形成新的具組織性的‘荊州地域民’而施以仁政。 地域統治者們採取適當穩定的政策,安服地域民,利用他們的勞動力發展經濟,‘荊州’的經濟已發展到不必再依賴長江下游經濟的程度。具特殊地理位置的‘荊州’反而在運輸上可以影響建康政權。 由于流寓政權的建康政權在江左建立政權,不儘與‘荊州’有一定的距離,而且在南下的時候,由于軍備不足,所以沒能直接介入而掌握‘荊州’。在分裂與混亂當中想要建立新的國家體制的建康政權,除了對長江下流域的政府和‘荊州’的都督·刺史勢力的緩衝地帶的江州進行竊視以外, 幾乎沒有對‘荊州’進行地方制度改革和支配長江中游域的力量。在這種情況下,‘荊州’的各統治者經常移動統治中心,使自己的地域勢力不斷擴大,形成與建康政權相抗衡的勢力基礎。 另外,‘荊州’各職務的人事安排,名義上是服從中央政府的調遣,但實質上地域內的所有人事安排都由地域統治者一人掌握。其結果使在戰亂持續的時代狀況下,地域權也仍由各地域政府的官員繼承。地域統治者們把‘荊州’作爲一個獨立的軍事單位組織加以進行編制和指揮。兩晉交替期之後,在‘荊州’統治權的繼承上有了門閥觀念。特定的家族,家門可以長期統治特定的地域。被稱爲‘荊揚之爭’的中央與地方的對立局面變得更加的尖銳。 在‘荊州’出現的這種現象,不能只單純的認爲是東晉建康政權的軟弱無能造成的。對無堅實基盤的建康政權來講,在與華北政權對立的狀況下,爲了解決當時面臨的問題,這樣的統治方式也許是最具效率的方法。兩晉交替期是建康政權的新的國家體制的形成期,在當時造成的這種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及地方統治的模式爲東晉南朝時代‘荊揚之爭’的展開提供了框架和起到了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