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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谈到在唐代科举制度中进士科的改革情况及诗赋取士的形成过程。科举为选拔官僚的国家大事,应该重视士人执行公务的能力。但唐代出现以文学才能为选官标准的情况。这是古代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的很特殊的现象,这叫做诗赋取士。此现象可以可能,有什么样的形成过程,在社会文化方面有什么含义。这就是本论文的重点。诗赋取士开始的具体时间现在不能考证,但永隆二年(681)劉思立建言之后逐渐开始实行这说法为学界所接受。当时很多人上疏对此表示反对,但只有所调整,一直进行到整个唐代。实际上,诗赋取士与武则天的政治改革措施有紧密的关系。当时以关陇集团为代表的政治势力将科举当作其子孙进官场的径路,通过官学学习经学以登考,可以保持政治的影响力。武则天执政后,为了压制关陇势力,对科举的选人方式进行改革,养成新进势力。诗赋取士这措施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但这只是政治方面的背景。我们不能忽视唐代作为诗国的特殊文化环境与诗歌本身具有的功能。在唐代,詩人主导大众文化,易以得名:诗可以观其作者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语言能力、创造性等多方面的能力。因此诗赋创作能力可以联系到社会上的成功,而这种共识普遍形成在唐代社会里。诗赋取士由此种文化因素产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