초록 열기/닫기 버튼


本文要探讨在明清小说所描写的性的少数者,特别是男性同性恋者形象。同性恋在古代西方社会里成为犯罪行为,而中国古代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却是中立、宽容的。对同性恋的这种认识态度从有些同性恋的名称来源故事和历史类型中可以发现。 明中叶以来重视个性、肯定人欲的思潮,也影响到人们的性意识方面,引起了种种淫乱现象。男性同性恋在明清社会里特别盛行,尤其是文人与优令之间。闽南的同性恋现象比较特别,值得注意:它和其他地区的同性恋不同,几乎没有娱乐或享乐的成分,而是形成在生活的必要或地方世俗上。反映如此多样的同性恋现象的小说可以分成为两类: 有的是部分描写同性恋,有的是全面描写同性恋。前者有如≪金瓶梅≫、≪肉蒲团≫、≪红楼梦≫,后者有如≪龙阳逸事≫、≪弁而钗≫、≪宜春香质≫、≪品花宝鉴≫等。从这些作品中可以发现小说作者对同性恋的三种不同的认识态度--批判性、肯定性、娱乐性认识态度。虽然如此,同性恋仍然是边缘文化不是中心文化。同性恋者是在以异性恋为中心的社会中处于少数性文化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