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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勰在<明詩>篇裏對古代中國詩的槪念作了一個總結, 又確定了新的創作規律, 這一點上可以說它的價値挺高。 <明詩>篇開頭說 : 「詩言志, 歌永言…在心爲志, 發言爲詩, 舒文載實. …詩者, …持人情性,…人稟七情, 應物斯感, 感物吟志, 莫非自然」。一看, 它也是儒家對詩的傳統看法, 似乎毫無新穎。不過我們不應該看他說什麽, 而要看他沒說的是什麽。他到底沒說什麽呢? 他說了≪毛詩大序≫「在心爲志, 發言爲詩」, 而幷沒有說「主文而譎諫, 言之者無罪, 聞之者足以戒, …發乎情, 止乎禮義」這個≪毛詩大序≫的溫柔敦厚的詩敎。這可以說是對漢代以詩經爲主的詩學觀宣告了一聲訣別: 溫柔敦厚不再是詩的規律, 而「應物斯感, 感物吟志」才是新的規律了。劉勰的這個態度在<明詩>篇裏始終保持一貫, 因此我幷不同意一些人的說法: 劉勰不能擺脫宗經的限制。如果他擺脫不了宗經的詩學觀, 認爲四言是正體, 「雅潤」是詩歌風格的典範, 那麽開篇就應該說什麽「止於禮義」、「溫柔敦厚」等儒敎傳統詩敎的套話才行,而他並沒有說。 對四言和五言, 雅潤和淸麗, 他也沒有採取抑彼揚此的態度, 只是鳥瞰詩壇, 盼望以後比得過建安風骨的, 多種多樣的好風格的出現而已。